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非遗保护传承和活态发展,提升我区非遗项目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助力乡村振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我厅于2022年5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广西非遗形象体验店和广西非遗美食体验店申报、评选工作。经过现场核验和专家评审,现拟授予横县南方茶厂等53家门店“广西非遗形象体验店”称号,授予四季和府等78家门店等“广西非遗美食体验店”称号,共计131家。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结束。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和发电子邮件以接收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联系电线。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24号。邮编:530021。特此公告。

